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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托加工会计处理

发表于:2023-10-30 12:21:37 来源:姜堰兴元财务

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:

1.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,按合同价(或不记录实际金额)登记备查簿,借记"受托加工物资――某公司"(注明物资数量),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.

2.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:

借:生产成本

贷:原材料――辅助材料/应付职工薪酬/制造费用

3.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:

(1)确认销售收入

借:应收账款(银行存款)

贷:主营业务收入(加工费收入)

应交税费――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应交税费――应交消费税(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,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,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×消费税税率)

(2)同时结转成本: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
贷:生产成本

(3)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,贷记"受托加工物资――某公司"(注明物资数量).

4.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:

借:应交税费――应交消费税

贷:银行存款

受托加工是怎么回事?

受托加工就是加工方接受特定客户的委托加工.委外加工就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加工单位,根据技术要求或需求对物资进行专业加工;他们之间的细节区别就是:1、会计科目委外加工--设置"委托加工物资"科目,并按加工合同和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受托加工--设置"受托加工物资"科目,并设置"备查账簿"2、发出材料委外加工--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,按实际成本,借记"委托加工物资"科目,贷记"原材料"、"库存商品"等科目受托加工--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,不作会计处理,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3、代扣代缴消费税委外加工--有时需要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受托加工--没有此情况4、加工产品直接销售委外加工--委托加工产品可直接销售受托加工--没有此情况